真實案例

男手搭椅背合照 越妻訴離不准

〔自由時報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

一名金姓男子娶了越南籍黎姓妻子,並生了兩個小孩,黎女向法院訴請離婚,抱怨丈夫不給錢、強行求歡等,金姓男子反駁,並出示妻子與其他男性親密合照,反指妻子疑因有「小王」才想離婚;桃園地院法官審理認為,女方造成婚姻失和的責任比較大,駁回離婚之訴。

法官調查,金姓男子在民國90年娶黎姓越南籍女子為妻,生了兩個小孩,黎女在6年後取得台灣身分證,兩人婚姻後來出現裂痕,黎女列出丈夫的「惡形惡狀」,向桃園地院訴請離婚。

她指控說,丈夫以「女人家身上有錢要幹什麼?」為由,拒絕給她零用錢,三不五時就亂翻她的皮包,看到鈔票就抽走,她督促一對子女用功讀書、保持清潔、有禮貌,丈夫竟嫌她管教小孩太囉嗦,她為了幫助家計到工廠上班,下班後疲累不堪,還得面對丈夫強行求歡,只要拒絕就被丈夫辱罵、仍然硬上。

她表示,因為身心俱疲,2年前賣掉金飾籌錢,帶幼女返鄉,丈夫控告她偷竊金飾,逼她回台灣解決,還要求她拿出50萬元,才肯放手離婚。
但金男反控說,妻子有外遇,為了離婚才羅織他的罪行,當初婚姻有裂痕時,約定彼此給對方一年的時間修補,未料妻子卻愛上別人,他出示妻子和「小王」林姓男子的親密合照,女兒也曾在臉書上詢問林男「你為何喜歡我媽媽」。

法官檢視照片,林男將左手放在黎女椅背的上緣處,拍照場合是女方親人的聚會,林男參加且拍照動作、表情,確已逾越普通朋友的分際,且黎女的女兒曾在臉書上質問林男,顯見黎女與林男「關係匪淺」;法官認為黎女沒有積極修補這段婚姻,在婚姻上的可歸責原因比丈夫重,因此駁回她的離婚之訴。



上一篇】 【返回案例分享】 【下一篇
贍養費
服務項目外遇抓姦離婚協助感情挽回工商徵信仿冒蒐證尋人徵信家暴徵信其他服務
偵辦流程
在國外,離婚外遇徵信社在日本、美國、荷蘭及東歐、蘇聯等國家地區與同業建立了合作關係,可以隨時展開調查工作,同時;透過策略聯盟,更獲得其它許多國家與地區調查機構和調查員的調查協助。
在中國,離婚外遇徵信社在各大城市建立了業務協作點,通過長期友好的合作,離婚外遇徵信社與這些業務協作點建立了穩固的協作關係。通過這些業務協作點,離婚外遇徵信社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調查多個數量群的企業信用情況和保險出險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