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她有新歡》殺女友棄屍 男起訴
〔自由時報 記者余雪蘭/2013年9月3日 嘉市報導〕
一名黃姓男子因懷疑女友蘇女另結新歡,今年5月15日在汽車旅館殺害女友後棄屍阿里山公路,8天後再到高市向警方自首,檢方昨依殺人罪嫌起訴。
檢方指出,黃姓男子與蘇女認識進而並交往,蘇女多次向他借錢,今年5月14日,蘇女表示她欠地下錢莊錢,向黃借2萬5000元。當天黃某拿錢給蘇女後,隔天15日一早,他邀蘇女外出,上午10時許,2人開車到雲林縣汽車旅館休息,不料黃某懷疑她與別人交往,氣她要錢卻沒有貞操觀念,於是趁蘇女睡覺時,以預藏膠帶封住她的嘴巴,蘇女驚醒反抗,黃於是徒手將她勒死。
黃某勒死蘇女後,用房內被單包裹蘇女的屍體,於同日下午1時餘載到另一家汽車旅館洗屍,再綑綁後,同日下午4時餘開車將屍體載到嘉義縣阿里山公路觸口段一處產業道路旁丟棄。
黃某殺人後逃到高雄市,但受不了良心譴責,一度想跳樓自殺,後來於5月23日晚向高市警方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