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識

離婚未依約付生活費 可興訟 ed


蘋果日報 2008/11/22



讀者JANE:



我與前夫於二○○一年五月離婚,離婚協議書註明兒子監護權歸我,前夫要按月付生活費,但沒註明付到何時。今年二月,他與別的女人同居,我請他立同意書付生活費,給兒子、女兒每月三萬元,付到二○一四年七月止,如不付生活費,兒子改母姓。前夫及兒子在同意書上有簽名,但沒有見證人,兒子明年大學畢業,還沒當兵,如果前夫不付生活費,可否至法院提告?



後來前夫又說生活費要減半,兒子要求立同意書簽名,前夫拒簽字,但口頭答應,我們有錄音存證,如果前夫不支付生活費,兒子可否拿今年二月簽的同意書及後來的錄音,控告前夫?兒子可否事先聲請拋棄父親所有的財產與所有的債務?



律師楊擴舉答:



由於讀者的前夫與兒子都在該份同意書上簽名,因此契約已經成立,如果讀者前夫不依約支付生活費,而讀者的兒子已成年,就可以由兒子直接向法院提起履行契約的民事訴訟。如果兒子尚未成年,則可以由讀者以法定代理人身分替兒子提告。



可先寄存證信函



建議讀者可先對前夫寄發存證信函催告依約支付生活費,若前夫不理,讀者或您的兒子便可以今年二月簽的同意書,加上後來的錄音存證錄音帶,向法院要求前夫履行承諾。另外,因繼承是被繼承人死亡後才會發生,而讀者的前夫尚健在,無法辦理拋棄繼承。

◎記者張琦珍採訪整理







上一篇】 【返回法律常識】 【下一篇】 
贍養費
服務項目外遇抓姦離婚協助感情挽回工商徵信仿冒蒐證尋人徵信家暴徵信其他服務
偵辦流程
在國外,離婚外遇徵信社在日本、美國、荷蘭及東歐、蘇聯等國家地區與同業建立了合作關係,可以隨時展開調查工作,同時;透過策略聯盟,更獲得其它許多國家與地區調查機構和調查員的調查協助。
在中國,離婚外遇徵信社在各大城市建立了業務協作點,通過長期友好的合作,離婚外遇徵信社與這些業務協作點建立了穩固的協作關係。通過這些業務協作點,離婚外遇徵信社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調查多個數量群的企業信用情況和保險出險情況。